真相‧巴萊 : 賽德克‧巴萊 的歷史真相與隨拍札記 -
    《賽德克‧巴萊》的歷史真相與族語顧問郭明正的隨拍札記


現金價315 元

真相‧巴萊 : 賽德克‧巴萊 的歷史真相與隨拍札記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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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內容大要

作者郭明正是賽德克族人,也是霧社事件參與者馬赫坡社族人的後裔,他曾花了20年時間採訪部落長老,致力於記錄賽德克族的歷史、文化與霧社事件遺老口述。2009年,他應邀翻譯《賽德克.巴萊》劇本的賽德克語對白,隨後也擔任電影的隨拍族語顧問。

片中只要有賽德克語的對白,他一定在旁「洗耳恭聽」、指正錯誤。遇到拍攝場次的劇情內容與部落中族老的口述情節雷同時,每每讓他悲切難忍地暗自飲泣或當場落淚。

於是,他決定將這段隨拍經驗記錄下來。他從賽德克族人、霧社事件餘生者後裔乃至電影工作人員的角度,以部落族老珍貴的口傳歷史為基礎,記錄賽德克族的歷史文化與今昔狀況、霧社事件的真相、策動者莫那.魯道的定位、劇本與真實歷史的對照解說,以及他參與拍片的感想等。

《真相.巴萊》還原了電影的歷史真相,透過這本書,我們聽見當年歷經悲壯事件的部落聲音,重新正視這段發人深省的歷史,進而關懷臺灣原住民族的現況。
 
 
●作者介紹

郭明正
屬於賽德克族德克達亞人(seediq tgdaya),族名叫做 dakis pawan,1954年出生於南投縣仁愛鄉互助村清流(川中島)部落,為參與霧社事件的馬赫坡社後裔。臺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系畢業,曾任國立埔里高工機械科專任教師。

曾參與多項賽德克族德克達亞語的翻譯、出版品編纂與顧問工作,包括臺北市原住民部落社區大學課務專員兼講師、中研院民族所《蕃族調查報告書:紗績族前篇》復原工作、臺灣歷史博物館「霧社事件口述歷史影像紀錄」翻譯工作、青年高中舞蹈科大型原創舞劇「賽德克之歌」翻譯及顧問、《賽德克.巴萊》電影隨隊族語指導老師、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編撰《賽德固語詞典》協同主持人、教育部「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原住民語教材(九階)」德克達亞語編輯委員等。

曾以德克達亞語創作〈kari pnqtaan ma beyax sisin〉(繡眼畫眉靈力展現的傳說),榮獲教育部2007年「原住民族語文學創作獎」散文組優選,亦曾與輔大宗教系簡鴻模教授及東華大學助教伊婉o貝林合編《清流部落生命史》。目前繼續從事賽德克族歷史文化與霧社事件的研究,希望從長輩訪談與相關事蹟找出霧社事件歷史的痕跡與意義。
 
●他序

英雄、英雄崇拜及其反命題

文/周婉窈(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教授)

本書作者dakis pawan郭明正先生擔任電影《賽德克.巴萊》的族語指導,在這樣的因緣之下,有了這本《真相.巴萊》。不過,這本書不是臨時為了應景而寫。dakis先生出生在清流部落,是霧社事件馬赫坡部落餘生者的後裔,如同在戒嚴時代成長的我們這一代人,無從知道霧社事件。等他了解到這個事件對族人的重大衝擊之後,在鄧相揚先生的鼓勵下,自一九九一年起開始向部落的老人家請教詢問,老人家真的是嚇破膽,但還是慢慢會講給這個族裡的後生小子dakis聽。這本書在歷史的部分,奠基在他長期的探訪和研究上,另一部分則是「跟拍」的感想,兩相結合,而有了這本引人入勝的書。

「真相.巴萊」的意思是「真正的真相」。為什麼dakis先生要寫這樣一本書呢?

「霧社事件」這四個字可以說響噹噹,一提起來,給人如雷貫耳之感。不過,霧社事件對我們來說,恐怕還是迷茫多於清晰,甚至誤解多於了解。可以稍稍感到寬慰的是,這一、二十年來,我們逐漸聽見遺留在部落的聲音。這是歷經幾度浩劫後的遺音,其微弱、其殘缺,可想而知。雖然如此,部落的聲音畢竟終於慢慢浮現了。dakis先生受邀擔任《賽德克.巴萊》影片的族語指導時,不是沒有猶疑,因為電影的情節很可能不符合、甚至嚴重悖離他所認知的事件真相,但最後他選擇承擔。電影作品是導演的創作物,雖是以真實事件為題材,畢竟不是歷史研究,情節要做何安排,是編劇和導演的事。但是,身為霧社事件餘生者後裔,並且負載著部落老人家的遺音,dakis先生有他的責任,那就是將他所了解的霧社事件提供給讀者參考。

在這本書中,讀者可以讀到和電影情節不同的記述,例如,莫那.魯道(應該說馬赫坡社)並未參與人止關之役,也未捲入姊妹原事件,倒是參與了電影沒演的薩拉茅事件。此外,本書很重要的還在於dakis先生對賽德克族gaya的詮解,並試著從gaya的角度理解霧社事件。

gaya是祖訓、傳統規範或律法之意,是賽德克族文化的根基,也是行為的最高準則。dakis先生指出,霧社事件是賽德克族德克達亞群(tgdaya)在gaya遭受空前浩劫之下的大反撲。善哉斯言!臺灣原住民的「獵首」有一定的條件,且有一定的規範要遵循,「個人性」很低;影片中莫那.魯道和鐵木.瓦力斯因小故結下樑子、互撂狠話,一個說長大後要取你的頭,一個說不會讓你長大,其實這脫離原住民本事,比較像漢人的想像。再如清流部落老人家所傳述的,莫那.魯道次子巴索因中槍不堪其苦,示意族人解除他的痛苦,最後哥哥達多逼不得已而開槍;電影中則由虛擬的少年巴萬執行,這既不符合史實,也違反賽德克社群的長幼秩序。

以上這些質疑不是要對電影提出批評,我想dakis先生無意(也無權)要求電影符合他所認知的史實。但指出不同之處是他的責任,就如同若有人問我,到底電影中哪些地方欠缺文獻根據?哪些是史事的變形?作為略知霧社事件的臺灣史研究者,我當然有責任盡己所知給予回答,更何況是背負著已經過世的老人家的記憶的餘生者後裔呢!魏德聖導演催生這本書,列為電影宣傳攻勢之一,可以看出魏導演深知這種區別,也令人佩服他的大方和心胸的寬廣。

部落觀點是我們過去研究霧社事件最欠缺的。讀者可能要問:那麼,有什麼特別的地方呢?我無法代表餘生部落講話,在這裡,容我將傾聽到的重點提出來和讀者分享。

長期以來,莫那.魯道被視為霧社事件的英雄人物,且近乎是唯一的英雄。這有它的歷史背景,我們不去細論。在賽德克族和泰雅族的傳統文化中,頭目基本上不是世襲的,是靠英勇和領導能力而為族人所認可和追隨。莫那.魯道就是這樣崛起的,他的父親不是頭目,他的兒子也不必然可以繼承他。dakis先生說,在族人心目中,莫那.魯道的確是英雄,族人對他既讚佩又敬畏,認為「他一生所為是無法冀及的」。

但是,霧社事件有六個部落共同參與,每個部落都有自己的頭目,每個頭目都有他令族人讚佩和敬畏之處。除了頭目之外,許多族人英勇赴戰,還要加上三個部落(巴蘭、度咖南、卡秋固)的勇士,雖然他們的頭目拒絕共同起事,但勇士們奮起加入,十五名倖存者還在翌年「秋後算帳」中罹難。換句話說,六社(九社)英雄何其多!但最後只有莫那.魯道為外人所知,其他人連個名字都沒留下。

此外,莫那.魯道全家二十餘口,戰死的戰死、自縊的自縊、自殺的自殺……只剩下大女兒馬紅倖存,後來還幾度自殺未遂。這是非常悲慘的,但是六社每個家族都如此,一樣悲壯、一樣悲慘、一樣殘破、一樣堅忍餘生。這是戰後,在清流部落,當主流社會凸顯莫那.魯道時,「老人家會不高興」的原因。不是因為他們認為莫那.魯道不是英雄,而是更多英勇犧牲的族人都被抹消了。「真相」容或是人世正義的第一步。

《賽德克.巴萊》以馬赫坡部落為主軸,是莫那.魯道的英雄物語。如果電影能夠使觀眾想進一步了解其他的英雄,那麼,莫那.魯道的「英雄化」反而可以帶來「去英雄化」的效果,讓我們的認知提升到另一個次元,在那裡,我們將真正看見通過祖靈橋的英雄群像。另外,就我粗淺的認識,原住民(或我稍微熟悉的泛泰雅族)的傳統文化社群感很重,不強調個人性,這可以從射日傳說中清楚看出,那是一群人經過兩代接力、合作完成大任的故事,不同於「唯一英雄」后羿。漢人文化突出個人的「英雄崇拜」,似乎不是原住民文化的重要構成。

但是,在獵場、在戰場,個人的英勇卻是「無上命令」。在霧社事件中,我們看到荷戈部落頭目塔道.諾幹(tado nokan,歐嬪.塔道〔obing tado〕/高山初子/高彩雲的父親),雖然一開始並不贊成反抗日本,但最後在激戰中英勇戰死。羅多夫部落的布呼克.瓦歷斯(puhuk walis)帶領十二名勇士力戰協助日方的道澤群襲擊隊,導致對方頭目鐵木.瓦力斯(temu walis)和十餘名戰士陣亡。莫那.魯道的長子達多和次子巴索,在作戰中都顯示了非凡的勇氣;達多和四位勇士奮戰到底,最後飲酒、歌詠後從容自縊(第四十三天),堪稱霧社事件「最後的戰士」!

霧社事件本身已經夠慘了,翌年的第二次霧社事件,以及其後的十月清算,則是慘上加慘。原本六社共一千二百三十六名族人,霧社事件後喪失超過一半的人口,剩下的不到六百人,在翌年四月官方默許的道澤群大屠殺中又死了約一半人口,只剩下二九八人;換句話說,只有四分之一弱的人倖存。五月六日,他們被迫遷居川中島(今天的清流部落),從高海拔(六社舊址約在海拔一千一百至一千四百公尺之間)降到海拔四百五十公尺的平臺,且距離傳統領域五、六十公里之遙,氣候水土完全不同,若干族人受不了自殺,或逃亡被殺。然後,在黑色的十月清算中,又喪失二十三名的青壯族人,約占餘生者的十分之一!請注意,絕大多數是青年!

我個人一直認為,真正的真實往往比虛構更震撼人心。一九三一年的十月清算,是為了剷除殺日本人卻逃過一劫的漏網之魚。一百零六名族人被帶到埔里街參加歸順式,在郡役所被點到名的人「進去」之後,官方將他們的衣服拿出來,要家人拿回去。家人就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了。瓦歷斯.巴卡哈(walis bagah)是羅多夫頭目的二兒子,他被警察點到名時,馬上對父親說:「betaq ta hini di!」(我們就到此為止。)那種面對命運的鎮靜,讓人動容。然後,少了五分之一強的「隊伍」,就這樣,沒人問一聲,默默搭臺車返回部落。回到部落,他們對其他人說:「我們的青壯年沒有了。」

讀者諸君,你知道瓦歷斯.巴卡哈幾歲?才二十歲!那種鎮靜,要如何理解?然後,那些回到部落的婦孺老幼,必須面對少掉二十三名青壯年的真實日子。他們不想念、擔心這些子姪嗎?那些族人在拘留所的際遇,又是如何呢?日文資料記載,那些族人從該年十二月到第二年三月初陸續「病死」在拘留所。真的嗎?有一些非常可怕的傳說……以國家暴力遂行個人或族群的復仇惡念,肯定是在人間造地獄。

如果我們能拍出這一段故事,那麼,我相信我們會在他們堅忍的沉默中,深刻感受到霧社事件超乎言說的悲慘,並稍稍了解外來強權統治對臺灣原住民社群的致命斲傷和摧殘。

二十歲的瓦歷斯.巴卡哈,讓我想起前政治犯蔡焜霖先生的回憶。他說,他十九歲時被捕,有一位原住民青年和他們約一千人關在後來的來來飯店的大牢(時約一九五○年),他猜那位青年大概十七、八歲吧(青年的哥哥也被抓)。某天清晨,那位年輕人被點到名,要被處決了。他穿戴整齊下來,一個一個牢房,抓著欄杆,和大家一個一個說:謝謝前輩的照顧,我現在就要去了,各位珍重。八十歲的蔡老先生說,這位原住民青年的臉還很幼嫩,鐵青著,就這樣走出去了。我總覺得,我們欠他一句話。

霧社事件爆發之後,參與起事的部落,每個族人,男人、女人,都面臨生死的抉擇。花岡一郎和花子、二郎和初子也是如此。根據文獻和族老證言,花岡一郎和二郎事前未被告知,他兩人是日本人培養出來又任職警察機構,族人舉事不讓他們知曉,應該比較合乎事理。但當他們發現族人蜂起格殺日本人時,當下的震驚、衝擊、掙扎,以及最後終於選擇承擔族人的共同命運,悲劇色彩非常濃厚,是文學創作的絕佳題材。霧社事件值得很多部好電影,可以從不同的部落、不同的家族、不同的人物切入。或許接下來我們可以期待另一種拍法,不須打破茶壺、忘記彈風琴,卻在倉皇中奔尋生命的出口……最終,集體死亡成了唯一的選擇。也不須演沒發生過的「反攻馬赫坡」,那原本的素朴的悲壯或許更感人。我們還有好多可期待的呢!

dakis先生從老人家口中獲得珍貴不可替代的訊息,他和表兄takun walis邱建堂先生大量收集文獻材料,並且探勘事件遺址,合作撰寫《霧社事件101問》,已完成約一半,精彩可期。託鄧相揚和邱若龍兩位先生之福,我得以認識takun先生、dakis先生,以及清流部落的族人,有機會向他們學習,學習這塊土地的歷史,是個人極大的幸運。這次受邀為dakis先生的大作《真相.巴萊》寫序,更是莫大的榮幸。

最後,我很希望這本《真相.巴萊》能藉由電影的風潮,引發社會大眾對原住民歷史文化的興趣,進而關心原住民族的當前處境,並反省社會主流思維的盲點和惰性。臺灣原住民族在自己祖先的土地上流離失所,試問:要他們為你唱歌跳舞,歌頌你自認為的精彩,不是文明的假溫柔暴力,又是什麼呢?
●精采試閱

我與《賽德克.巴萊》一片的結緣應在二○○三年,當時魏德聖導演擬拍攝以「霧社事件」為素材背景、名為《賽德克.巴萊》的短片,片中的對白要以賽德克語來發聲。那時導演透過張淑珍小姐轉達,希望將短片劇本內的對白譯為賽德克語,因我與淑珍同屬清流部落人,且為表兄妹之親戚關係,因而有了翻譯該短片對白的機會。直到短片攝製完成並發行光碟,我與導演從未謀面。

時序荏苒,苦熬數年的《賽德克.巴萊》短片,終在魏導演推出《海角七號》一片之後出現了轉機,期間的曲折轉圜,導演的心緒應是「如人飲水,冷暖自知」。如今他有機會拍攝完整版的《賽德克.巴萊》,仍力邀我擔任該片的族語(德克達亞語)翻譯工作,受寵若驚之餘亦感受到莫名的壓力,因這般的榮幸與機會,是每個事件後裔者的歷史責任。


盡可能兼顧「忠實翻譯」與「口語化」


我最初完成的譯本幾乎是逐字、逐句翻譯而成,也大量使用較艱澀的語詞,這是我謹守翻譯者的立場、也是「忠於原著者」的一貫信念。不過果子電影公司的劇組人員認為不夠口語化,應再與其他族人討論並修正。最後的賽德克語劇本是由我、曾秋勝先生和伊婉.貝林女士各自所譯的版本相互比照、逐句反覆討論才得以完成。其間,伊婉.貝林年近八十歲的媽媽芭甘.諾敏(bakan nomin)對這次翻譯工作貢獻良多,也為我提供了再學習的機會。

在此要特別說明的是,為了方便演員閱讀,或配合族人平時的習慣說法,《賽德克.巴萊》族語劇本的文字書寫方式並未完全依照德克達亞語的書寫規範。另外在實際拍攝時,有少部分德克達亞語的對白做了些微修改,也有導演於拍攝現場因應需要而隨時加入的「意外」對白。

筆者以為,任兩種不同語言間的轉譯,譯文的「精準度」應是譯者所追求的,也應該與被譯語言的原始意義完全相同,但要達到這般境地確實不容易,因為譯文的精準與否,常視翻譯者對兩種語言的精熟度而定。翻譯《賽德克.巴萊》的族語劇本時,會基於劇中對白的需要,將我的原始譯文盡量簡化,過程中需匯集並折衷三方的見解,尊重、傾聽他方的建議是大家必須凝聚的共識與默契,這需要一定時間的磨合期。

怎奈主要演員的集訓時程已經逼近,在劇組要求下,簡化譯文的工作可說是在一面簡化、一面錄音的境況下進行,真是勞神又費時的差事。雖不敢說「簡化」後的譯文對白已臻完善,但盡心盡力是我們的責任。若有族人對簡化後的對白提出不同意見,我不會感到意外。


對劇本不符史實之處提出建議


雖然我以為受邀擔任族語翻譯工作是個人的榮幸與機會,但也有族人持不同的態度,尤其他們參閱魏導演撰寫的劇本之後,期待的心境轉為更低調更保守。無論是「霧社事件」參與者的後裔,或者國內外的學者專家和民間研究者,多年來著述許多霧社事件之專書、研究論文及報章雜誌報導等,常因個人角度與立場不同而各自表述。其實我閱讀導演劇本大作之初,也即刻將自己的觀點以電子郵件寄給果子電影公司的張雅婷、李喻婷及吳怡靜小姐等,請她們轉告導演。除了對族語翻譯和拼音的校正,我當時寫下的一些想法整理如下:

劇中一段「突然樹上傳來sisin鳥好聽的叫聲,魯道.鹿黑舉起手要莫那.魯道不要說話。安靜了一下之後,突然樹上的sisin鳥飛落下來,叫出美麗的聲音,所有人高興地笑了。」在本族的gaya裡,狩獵是神聖、嚴謹的事,進入獵區絕對禁止嬉戲笑鬧,即使遇到令人噴飯或雀躍的事,只能笑在心裡或暗自興奮,絕不可形之於外。因此「所有人高興地笑了」是不宜的,頂多是對望點頭示意。 有關莫那.魯道與道澤群總頭目鐵木.奇萊(temu ciray)兩方的對話,個人期期以為不宜。我們德克達亞群與道澤群的關係並非「那個樣子」。再說,若當時莫那已聲名在外,怎能對一個小孩說:「鐵木.瓦力斯啊!我不會讓你長大的!」這有違賽德克的倫理(gaya)觀念。

又,比荷.沙波(pihu sapu)與比荷.瓦力斯(pihu walis)這一對堂兄弟,何以會成為霧社事件的焦點人物,令清流部落的族人直喊「不可思議」。比荷.沙波家庭境遇堪憐,固然值得同情,但若與在事件中家破人亡的起義六社無數家庭相互比照,我個人很難接受聚焦於比荷.沙波這樣的安排。其實在事件之前,比荷.沙波已是我們德克達亞的「浪人」,而這是日本人所「賜」;我深知這樣的比喻是對我先祖的大不敬,但我不得已必須說出,因過於著墨比荷.沙波一人,等於侮辱了無數為我族捐軀之先祖勇士的鮮血。

還有,莫那.魯道沒有參與「人止關之役」與「姊妹原事件」。又如兩事件之後的劇中對白,日警說:「右邊第一位是我們新派任的馬赫坡總頭目莫那.魯道……」事實上,莫那.魯道於日人治臺之前即為馬赫坡的頭目,而非日派或官派。而在劇本中,我看到很多與霧社事件相關歷史人物的「真實姓名」,但何以馬赫坡社的勢力者並非摩那.希尼(mona sine),波阿崙社頭目的名字也非達那哈.羅拜(tanah robe)?事實上,日治文獻所謂的「霧社蕃(今稱霧社群)十二社」,事件當年各部落的頭目及勢力者都有文獻可查閱到名字,且今日清流子弟仍對當時各部落頭目及勢力者耳熟能詳者大有人在,若在劇中張冠李戴或隨意杜撰,對我清流遺族的子孫又是另一種傷害。

由於該片屬歷史改編劇,有一些應該忠於歷史的部分應予保留。但為劇情的張力、震撼力或感動人心之需而加諸電影的元素,個人是沒有任何意見的。如何在「歷史與戲劇」之間拿捏分寸是導演的功力,以上僅屬個人的看法,謹供參考。

該片與我族群猶如「家與家庭成員」之關係,少了其中一方則無法成立為家庭。忝為事件遺族的一員,我深切地期盼,該片能同時呈現原住民、漢族以及日人的觀點,縱有衝突也應戮力以赴,更重要的是兼具國際觀。該片的顧問團中,至少應包括本賽德克族三語群的族人在內,而且絕非「只顧不問」,應是協助導演的顧問團,不是干涉導演的顧問團。

我要特別推薦清流部落的邱建堂先生納入顧問團中,若有他的加入,相信會帶給您們一定的助力。魏導至目前為該片的付出與努力我們都看在眼裡,我個人是要予以肯定的。
 
作者:郭明正
出版:2011/10/5 . 出版社:遠流出版
開本:菊16開 . 裝訂:平裝
類別:美術類 . 央圖分類號:987.83
頁數:256頁
定價:399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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